关于做好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档案材料审核工作的通知
浏览人数:0 | 发布时间:2017-09-05 | 来源:
各党总支、支部:
为做好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党员要在报到后及时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新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须持有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正式组织关系介绍信。对组织关系介绍信不符合规定或党员档案材料不全者,学校暂不接收,待符合要求后再予以转接。
二、各党总支要指派专人负责对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档案材料进行接收、登记、保管工作,并于2017年9月21日前将本总支新生党员的有关材料报送组织部。
三、党委组织部将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有关规定,对新生党员的档案材料和组织关系介绍信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标准和程序的,开具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接转组织关系,及时将新生党员编入相应党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对新生党员档案审核不符合规定的,党委组织部将通知相关人员补齐缺失材料;对党员身份存在疑问的,将及时与发展单位及其上级党组织进行联系,认真对照核实,并向学校党委写出报告,经党委研究不予承认其党员资格并视情节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对有严重违纪现象的将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
2017年9月5日
2017年新生党员信息统计表.xls(32.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