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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个人事项报告填报工作部署会议


浏览人数:| 发布时间:2015-03-18 | 来源:


 

3月17日,学院在济南校区办公楼六层报告厅召开会议安排部署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填报工作。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云龙主持会议并讲话,全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党总支书记和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党委组织部部长丁连元传达了省委组织部关于处级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的填报的工作要求,督促各部门按照学院部署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填报工作,个人事项填报工作必须在3月31日前完成。副处级组织员李成杰做填表说明。会议强调,要认真细致做好填报工作。根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填报人必须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省委组织部将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核实,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或者诫勉、调离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凡隐瞒不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人选。

    张云龙强调,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处级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的填报工作,要及时把本次会议精神传达给本部门的处级干部,并监督处级干部认真、如实填写个人事项报告,如出现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按照省委组织部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